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歐媚)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做好銀齡教師支持民辦教育行動實施工作的通知》,實施銀齡教師支持民辦教育行動,充分發(fā)揮退休教師優(yōu)勢,加強民辦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助力民辦教育高質量發(fā)展。
在實施范圍上,遴選一批優(yōu)秀退休教師,面向各級各類民辦學校,特別是民辦高校開展支教、支研,每年計劃選派約2萬名。鼓勵銀齡教師投身西部地區(qū)、民族地區(qū)民辦學校,投身行業(yè)、產業(yè)、企業(yè)急需的緊缺專業(yè),幫助民辦學校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
在資格條件上,申請教師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基礎教育領域可適當放寬至中級職稱),一線教學科研經驗豐富。申請線下開展支教支研的銀齡教師年齡一般在75(含)歲以下,參與基礎教育領域的,年齡一般應在70(含)歲以下;開展線上支教支研的銀齡教師年齡可適當放寬。
在崗位職責上,以課程教學、教學指導、課題研究、團隊建設指導為主,短期授課、遠程教育、同步課堂、學術講座(報告)等為輔,采取傳、幫、帶的方式,指導受援學校教師做好教學和科研工作。鼓勵民辦學校探索推行“導師制”,由高素質銀齡教師擔任青年教師導師,發(fā)揮師承效應,形成學科和專業(yè)梯隊,打造“銀齡智庫”。
《通知》規(guī)定,長期銀齡教師,支援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學年,可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及管理需求,靈活開展支持工作。鼓勵考核合格的銀齡教師持續(xù)開展支援服務。短期和遠程支援銀齡教師,按照“突出實效、形式多樣、時間靈活”的原則,根據受援學校需求,認真做好支教、支研工作。
在保障措施上,民辦學校自籌經費,為銀齡教師提供必要的教學科研設備和生活條件,做好日常服務工作,落實相關待遇保障。銀齡教師援助期間人事關系、現(xiàn)享有的退休待遇不變。
《通知》提出,對于已全職在校工作兩年及以上的,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每學年承擔的教學任務達到同層次本校專任教師平均水平的銀齡教師,可視同本校專任教師,納入高校設置、中國教育監(jiān)測與評價、學位授權審核、辦學條件監(jiān)測、評審評估等指標計算。對于其他銀齡教師,可按規(guī)定折算計入專任教師總數,對新建民辦院校在折算系數上給予傾斜。銀齡教師與其他校外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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