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蔣亦豐 通訊員 李奇謙 黃秀平)日前,浙江溫州發(fā)布中小學研學實踐實施方案,明確將研學實踐納入教育教學計劃,中小學生每學年至少參加一次。
方案提出,學校集體組織外出一般安排在小學三到六年級和初、高中的一、二年級,盡量避開旅游高峰期。學校組織安排集體研學實踐,要依托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營)地等場所和研學線路進行,不得在未列入研學實踐教育營地目錄單的基地中安排集體住宿。原則上小學不出溫州市,初中以溫州市域為主、不出省,高中以省內國內為主開展研學實踐。
“研學實踐將納入教育教學計劃,與中小學生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勞動教育等相結合,與德育、美育等課程融合?!睖刂菔薪逃钟嘘P人員介紹,學生到實踐基地參與完成活動,可作為學生綜合實踐評價內容,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方案鼓勵學校拓展校外教育空間,建立相對穩(wěn)定的社會類基地和資源目錄清單,整合利用已有勞動實踐基地、研學實踐基(營)地、綜合實踐基地等場所和資源,構建至少1個“學校+實踐基地”教育共同體。學校組織開展研學實踐可采取自行開展或委托開展的方式,可吸收一定數(shù)量的家長志愿者參加,協(xié)助學校做好溝通和管理。
《中國教育報》2023年04月08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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