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體廣場 / 關鍵詞:“負面清單”
小學低年級不能學習漢字生僻字、繁難字,也不能進行英語書寫訓練,整個小學階段都禁止講授國際音標。教育部日前印發(fā)義務教育六科超標超前培訓負面清單(試行),為各地查處培訓機構超標超前培訓行為提供了具體依據。
執(zhí)行“負面清單”要有長效機制
現實中,超標超前教學不僅存在于校外培訓機構,還存在于學校教學中。在具體治理校外培訓機構的超標超前教學時,按照目前的監(jiān)管體系,大多只能依據學員的舉報,選擇培訓機構的學員(家長)很多就是為了多學、早學,能主動向監(jiān)管部門舉報的很少。要切實執(zhí)行“負面清單”,就需要把所有學校、教育培訓機構都納入統(tǒng)一治理,依法治教,同時需要加強對教育培訓機構的過程監(jiān)管,實行教育培訓備案審查制。
提到超標超前教學,人們想到的主要是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但在一些地區(qū),學校超標超前教學的情況也存在。在有些地方和學校,初三學生在初二時就上完了所有初中的課程,這是典型的提前教學、超標教學,有人甚至建議學制可以縮短。去年發(fā)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明確要求,義務教育學校要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guī)定課程,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改變難度、調整進度;各地各校要切實加強課程實施日常監(jiān)督,不得有提前結課備考、超標教學、違規(guī)統(tǒng)考、考試排名和不履行教學責任等行為。因此,“負面清單”顯然也適合中小學校,要對照“負面清單”,清理中小學的超標超前教學現象。
清理的難點在于,不少地方發(fā)展教育的觀念就是升學政績觀,用考試分數、升學率考核學校辦學與教師教學,超標超前教學也就服務于這樣的升學觀點。如果就由本地的教育部門檢查學校的超標教學問題,結果必然是“即便有也視而不見”。這需要強化教育督導的獨立性,并引入人大監(jiān)督和社會監(jiān)督。
治理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超標超前教學問題,缺的其實并不是“負面清單”,而是有效的機制。“超標超前教學”無非兩個層面,一個層面是諸如二年級上三年級的課,小學上初中的課,初中上高中的課,這類超標無需專業(yè)能力都可以判斷,在“負面清單”中,這屬于“原則要求”。另一個層面是在具體授課時,講超綱的內容,這需要吃透課標要求,有專業(yè)能力才能判斷,在“負面清單”中,這屬于“典型問題”。
治理培訓機構的超標超前教學,需要建立教育備案審查制,實行過程監(jiān)管。應要求培訓機構向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培訓項目、培訓內容、培訓對象,以便教育主管部門了解培訓的情況。我國已經對在線教育培訓的監(jiān)管實行備案審查制,而目前對線下教育培訓機構的監(jiān)管,還主要實行前置審批。
(作者冰啟,原載《北京青年報》,有刪節(jié))
“負面清單”有利于規(guī)范校外培訓
受商業(yè)利益驅使,校外培訓機構以超標超前培訓吸引學生和家長等問題較為突出。從這個意義上說,出臺超標超前培訓負面清單有利于規(guī)范校外培訓,實現真正的“減負”。
但與此同時,我們也經常聽到“學校減負了,家長卻在增負”的聲音。具體表現在:家長私自給孩子購買了不少教輔資料,在家中給孩子加碼;送孩子去培訓機構。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是因為在家長中存在這樣的認識——要想學習成績好,就要對孩子進行大量的校外培訓。于是乎,許多孩子的課余時間幾乎都待在培訓機構中。而培訓機構是以賺錢為目的,家長需要什么,他們就給什么。在此背景下,培訓機構的教育出現超標超前的情況就不奇怪了。
培訓機構如何規(guī)范管理,這是個大問題,過往,對于超標超前的培訓,并沒有明確的“標準”,相關部門在進行監(jiān)管時往往會“無所適從”。而出臺了“負面清單”之后,相關部門有了明確的監(jiān)管標準,監(jiān)管起來就容易多了,更重要的是,“負面清單”能夠切實減輕孩子的負擔。根據相關報道,培訓機構往往弄出許多“公式”,讓孩子記住,然后通過刷題的方式提高學生的答題正確率和答題速度,以此提高學習成績。這樣的做法給孩子帶來沉重的學習壓力,而在“負面清單”出臺之后,這種現象有望改善。
當然,超標超前“負面清單”也不是萬能的,需要配套措施。其一,有了“負面清單”,需要相關部門嚴格執(zhí)行,要通過暗訪和突擊檢查方式查出問題,并采取“第三方”參與的方式,邀請具有專業(yè)水準的人員參與檢查;其二,需要嚴厲的懲罰配套,對于超標超前行為要“零容忍”,嚴重的要讓其關門;其三,學校的考試不要超標超前,如果學校的考試是嚴格依照相關規(guī)定操作,不出偏題怪題,那么培訓機構的所謂“超標超前”就根本無用武之地,換言之,如果培訓機構的超標超前沒有用的時候,家長送孩子去培訓的熱情也就會消退了。
(作者王軍榮,原載《齊魯晚報》,有刪節(jié))
開出“負面清單”后的行動更重要
長期以來,校外培訓機構超標超前培訓現象十分普遍。新聞中的“負面清單”為違規(guī)培訓劃出了硬杠杠。
不過,有了“負面清單”并非一勞永逸。此前雖然沒有這樣清晰的紅線,卻也有邊界。2018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發(fā)展的意見》,要求“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qū))中小學同期進度”。但有媒體調查發(fā)現,很多培訓機構依然在進行違規(guī)培訓。
從某種意義上講,遏制超標超前培訓,不缺規(guī)矩而是缺執(zhí)行。一直以來,超標培訓幾近成為公開的秘密,卻很少聽說有哪所培訓機構因此受到處罰。與“負面清單”相比,我們更需要的是加重處罰。加強巡查監(jiān)測,暢通舉報渠道,嚴肅查處并及時向社會通報,有助于以儆效尤,形成震懾。
校外培訓機構在現實中異化為應試教育的“急先鋒”,一方面因為家長們的“起跑線焦慮”,希望通過超標超前培訓讓孩子領先身位;另一方面,教育資源不均衡也在推波助瀾。許多家長把孩子送到培訓班,希望在擇??荚囍忻摲f而出。
遏制超標超前培訓,不能是教育部門“剃頭挑子一頭熱”,關鍵還要贏得家長們的理解認同,形成合力。首先要讓家長認識到違背教育規(guī)律的超標培訓,加重學生學習負擔,反而容易使其產生厭學情緒、逆反心理,造成后勁不足。其次,更重要的是加快推進教育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優(yōu)質教育資源合理配置。當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有質量的教育,搶跑就失去了意義,超標超前培訓也就失去了生存土壤。
(作者張淳藝,原載《工人日報》,有刪節(jié))
《中國教育報》2020年05月18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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